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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1月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动态浏览次数:1704


    各学院:


    为确保20201月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成教本科、留学本科

    普通本科

    1

    学位申请

    学生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检查并完善个人信息,提出学位申请。

    20191226日前

    128:30—1517:00期间到学位与培养办领取打印的学位申请一览表并进行复核

    教学秘书检查并完善学位申请信息。

    2

    学位审核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审核,表决通过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并将表决结果上传系统。

    1227日前

    3

    形式审查

    学位办完成学位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制作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稿。

    1231日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稿复核工作。

    202013日前

    1617:00前将学位申请一栏表和审核表纸质稿复核后签字盖章并提交至学培办

    4

    学位会准备工作

    校学位办完成学位会汇报材料撰写;证书、学位授予决议制作;其它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16日前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位申请是学生个人意愿的表达,学位信息采集是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也是学位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凡计划在20201月申请学位的学生均须登录“学位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准确如实地输入并核对信息,并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录入并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登录网址:http://www1.gs.swust.edu.cn:8443,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二)学院审核和分委员会审查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要求对学生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条件信息等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学校学位申请条件。填写相关学位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审核,形成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各分会应按照学校文件对学位申请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在硕博士学位申请审核中,要避免通过汇总统计表直接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应结合送审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初检报告、论文评阅意见、论文答辩意见、最终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原始材料综合判断。对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偏高、论文评阅成绩或答辩成绩偏低、论文评阅或答辩结果非全票通过的硕博士学位申请,应重点审查。充分了解熟悉学生情况,做好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的准备。

    审查后各学院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完成预授位。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完成形式审查,制作表决材料返回各学院复核;各学院将复核后的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校学位办。

    三、其它

    学位申请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合理安排本学院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开展和本次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校学位办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