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研究生导师助研经费第二批填报及划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2-27 动态浏览次数:1048
学校各部门: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发〔2014〕20号,附件1)和《关于2022级研究生导师助研经费填报及划拨的通知》(西南科大党委研工部通字[2022]17号,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学校已完成2022级研究生第一批助研经费划拨和配套工作,共有67名导师未划拨成功,未成功名单及原因见附件3。 请划拨未成功的导师及第一批未及时填报的导师,通过系统修改或填写相关数据及助研经费划拨计划,并提交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要求及时审核并报送相关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导师填报及学院审核 1.请未及时划拨经费和第一批经费划拨未成功(可查阅附件3了解未成功原因)的导师,通过系统修改或填报拟划拨经费项目和编号(域名为:zy.gs.swust.edu.cn/zy),导师填报的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日-3月12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4。 2.各学院于3月13日在助研管理系统中对导师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3月14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研究生院。同时将通过审核的助研“档次和排序表”及“经费划拨表”汇总表(可直接在助研管理中导出excel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交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东五6-20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稿。由研工部/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交计划财务处。 3.导师提供的助研经费划转由经费项目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及划拨工作,研工部/研究生院根据财务处反馈数据,为划拨成功的导师配套助研经费。 4.请各位导师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科技大发〔2014〕20号》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研究生助研经费。 导师划拨和学校配套的研究生助研经费,只能用于向协助导师开展科研活动的研究生发放劳务费,不得改变发放对象和用途。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规定,切实加强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