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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1月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动态浏览次数:1888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为做好20241月申请学位工作,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1月(含1月)之后毕业或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留学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20231229日前各学院和各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和审查工作,并将分委员会表决结果上传到学位申请审核系统;202412日前完成学位申请材料的纸质材料复核工作,并将表决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校学位办。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妥善安排本学院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三、学位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

    学位申请是学生个人意愿的表达,学位信息采集是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也是学位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凡计划在20241月申请学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须登录“学位申请审核系统”按要求准确如实地输入并核对信息,并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录入并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登录网址:http://gs.swust.edu.cn/,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学院审核和分委员会审查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要对学生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条件信息等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学校学位申请条件,不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的不得上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审核,形成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各分会应按照学校文件对学位申请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在硕、博士学位申请审核中,要避免通过汇总统计表直接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应结合送审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初检报告、论文评阅意见、论文答辩意见、最终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材料综合判断。对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偏高、论文评阅成绩或答辩成绩偏低、论文评阅或答辩结果非全票通过的硕、博士学位申请,应重点审查。充分了解熟悉学生情况,做好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的准备。审查后各学院在学位申请审核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完成预授位。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完成形式审查,制作表决材料返回各学院复核;各学院将复核后的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校学位办。

    四、其它

    学位申请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合理安排本学院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开展和本次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校学位办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