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及聘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3-05 动态浏览次数:1410
学校各部门: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23〕12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研究生助管岗位分为研究生培养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和其它学校设立的独立运行的二级机构(以下简称“部门”)两大类。 一、学院助管岗位设置与聘任 (一)经费及设岗 1.综合考虑各学院研究生人数比例及上学期助管聘任及上岗情况,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院务会研究决定,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各学院助管经费控制数明细见附件2。 2.各学院按照下拨的助管经费控制数,可设立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两类助管,一般性助管岗位津贴不超过500元/月·岗,技术性助管岗位津贴不超过800元/月·岗。具体设岗类型和设岗数量由学院自行确定,同一类型岗位津贴标准须一致,总经费不得超过核定控制数。 3.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助管工作责任人,同时须确定一名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考核培训、津贴发放、资料保存等工作。 4.各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管(学院)设岗方案》(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于3月8日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二)岗位聘用 1.各学院按照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的设岗方案组织聘岗工作。学院岗位设置情况应及时向研究生公布,选聘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提高规范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2.选聘研究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经设岗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聘任意见,在上岗后1周内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考核与津贴发放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审核通过的各学院设岗方案,将本学期助管津贴划拨到各学院专用账户。 2.各学院在月底须对上岗研究生进行考核,按照设岗方案和考核结果填报领款单(参考附件5)。各学院按照计划财务处津贴发放相关要求,按月将津贴直接打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 3.各学院对研究生助管津贴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要建立发放台账,妥善保存领款单、认定材料等文字和电子记录,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学期末各学院填写《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统计表(此表两页)》(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部门助管岗位设置与聘任 (一)经费及要求 1.每个部门(含合署办公部门)原则上设岗数量不超过4个,未招收研究生的学院按部门方式设置和聘用助管,经营性公司原则上不设助管岗位。 2.各部门须确定一名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助管聘任、考核、培训等工作。研究生上岗后须指定专人担任指导教师,负责能力培训和考核监督。 (二)岗位设置与聘用 1.需要设岗的部门于3月8日前通过系统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系统网址:http://zy.gs.swust.edu.cn/zg/,或登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管理系统-助管助教管理系统”,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7)。 2.由人事处审核部门助管岗位设置,设岗部门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确因工作需要,且在部门助管岗位不足的情况下,各部门可向拟聘岗研究生所在学院申请助管岗位,由所在学院研究决定是否设岗。 3.各部门未在规定时段申请或未经审核批准设立的助管岗位,由部门自行支付助管津贴。 4.设岗部门根据人事处审核结果,自行组织岗位选聘工作。部门应结合岗位要求,综合考虑聘岗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及工作态度。选聘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提高规范性。 5.选聘研究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经设岗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聘任意见,在上岗后1周内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考核与津贴发放 1.部门研究生助管,按照其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发放不超过600元/岗的助管岗位津贴。每月20日前设岗部门管理员通过系统完成月考核后,并提交两份津贴表纸质稿原件(附件5,提交时间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当月通知时间为准)及电子稿,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报财务处直接打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每学期期末各设岗单位需提交一份助管期末考核表纸质稿原件(附件11,提交时间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时间为准)。 2.若助管实际工作时间不足整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以每周不超过150元/岗标准发放当月津贴。每学期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若足额发放该月津贴,需由设岗部门提交相应的加班证明材料。 三、助教岗位设置与聘任 (一)设岗及要求 1.相关教学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助教经费控制数”(附件8)的定额设置助教岗位,每岗不超过2000元/学期。 2.相关教学单位分管本(专)科教学院领导为助教工作责任人,牵头组织学院助教岗位的设置、聘任、培训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须确定一名管理员,具体落实本单位的助教聘任、考核、培训、津贴发放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研究生上岗后课程主讲教师为研究生助教指导教师,负责上岗研究生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培训和考核监督。 3.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8日前完成设岗,填写《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设岗方案》(附件9,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稿)报教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二)岗位聘用 1.相关教学单位按照审核通过的设岗方案组织聘岗工作。选聘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提高规范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专业对口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2.每一名研究生最多可同时担任同一门课程两个教学班的助教。聘岗研究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0,一式三份),经设岗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聘任意见,在上岗后1周内报教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考核与津贴发放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教务处审核通过的设岗方案,将本学期助教经费划拨到相关教学单位专用账户。 2.相关教学单位根据设岗方案发放助教津贴。助教津贴可根据教学进度分两次发放,由教学单位根据课程进度和考核情况报财务处直接打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参考附件5)。 3.相关教学单位对研究生助教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要建立发放台账,妥善保存领款单、认定材料等文字和电子记录,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学期末各学院填写《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统计表(此表两页)》(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解(停)聘程序 1.研究生因聘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原因,确实无法担任助教、助管岗位工作,设岗单位根据要求完成解聘手续后可另聘人员。 2.新聘人员按照聘岗流程完成聘任,审核通过后生效。岗位原聘用人员和新聘用人员当月津贴总计不超过岗位津贴上限。 五、其它要求 1.每位研究生一个聘期内只能在助管、助教岗位中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应聘上岗;无特殊情况,研究生不得因应聘“三助”岗位而延长学习年限。 2.各设岗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研究生“助管、助教”的考核管理制度。落实月考核、学期考核等要求,坚决杜绝研究生“助管、助教”在工作中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等问题。 3.各设岗单位要加强研究生“助管、助教”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上岗研究生对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有更深刻的认识,培养研究生具有宽容的人生态度、负责的人生操守、执着的求知精神、协作的创新意识、勤奋的实践能力。 4.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钉钉群“西南科大研究生“三助”工作交流群”。 党委研工部联系人:林绍森 人事处联系人:董双印 教务处联系人:张龙飞 附件1:西南科大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各学院研究生助管经费控制数.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管(学院)设岗方案.xlsx 附件8: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助教经费控制数.xlsx 附件9: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设岗方案.xlsx 附件11: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部门)”岗位考核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人事处 教务处 202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