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学校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接国家部委涉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相关部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省市涉及学位与 研究生教育工作相关处室。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位授权点培育、申报、建设、动态调整及合格评估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籍学历、学位管理工作;负责学位授予工作,履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管理、违纪处理及奖助工作,做好研究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处置;指导做好研究生实验室建设规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科
1.负责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统筹指导、监督学院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信息管理、招生资料归档等工作;
5.负责部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6.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科
1.负责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业预警和毕业审核工作;
3.负责研究生教学运行、培养环节、学位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院开展相关培养工作;
4.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过程督导检查工作;
6.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年鉴年报、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
7.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三)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
1.负责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
3.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负责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
5.配合做好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部门综治安全、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做好部门党建工作;
7.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四)学位管理科
1.负责研究制订学校学位授权点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位授权点培育、申报、建设及动态调整工作;
3.负责学位授予工作,履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4.负责部门工会、发文管理、印章管理等工作;
5.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五)质量建设与评估科
1.负责研究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培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3.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源建设工作;
4.负责统筹学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5.负责学校学位授权点评估组织工作,指导学院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6.负责部门新闻宣传、预算管理、年度考核、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
7.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