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位管理

    关于2021年1月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动态浏览次数:473

    关于20211月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211月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事项

    时间节点

    1

    查重

    博士:112

    硕士:112--118

    2

    送审

    119--1220

    3

    答辩

    1231日前

    4

    分委员会

    2021年14---110

    5

    学位信息采集

    成教本科:1130日前

    普通本科和研究生:1221--202113

    6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111日前

    普通本科:114--115

    7

    校学位会

    118日左右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位申请是学生个人意愿的表达,学位信息采集是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也是学位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凡计划在20211月申请学位的学生均须登录“学位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准确如实地输入并核对信息,并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录入并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登录网址:http://www1.gs.swust.edu.cn:8443,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二)学院审核和分委员会审查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要求对学生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条件信息等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学校学位申请条件。填写相关学位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审核,形成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各分会应按照学校文件对学位申请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在硕博士学位申请审核中,要避免通过汇总统计表直接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应结合送审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初检报告、论文评阅意见、论文答辩意见、最终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原始材料综合判断。对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偏高、论文评阅成绩或答辩成绩偏低、论文评阅或答辩结果非全票通过的硕博士学位申请,应重点审查。充分了解熟悉学生情况,做好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的准备。

    审查后各学院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完成预授位。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完成形式审查,制作表决材料返回各学院复核;各学院将复核后的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校学位办。

    三、其它

    学位申请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合理安排本学院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开展和本次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校学位办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