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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答辩及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动态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对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检测、送审、答辩及毕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28日前各博士培养单位以学院为单位把下半年要毕业的国内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稿(PDF版)和论文信息表提交到培养办。1220日完成国内各类研究生毕业材料的复核工作,并将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培养科。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倒排其他各个环节(查重、送审、答辩、终稿查重以及期末考试)的时间节点,妥善安排毕业相关工作,及时通知学生并把时间安排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预毕业资格审查

    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培养方案要求对2024年下半年预计毕业的研究生,认真逐一审查每个学生的毕业资格,确保准确,并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与毕业审核相关的操作。

    三、论文相似性检测

    1.通过预毕业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预答辩,并按照预答辩专家组意见对论文完成修改形成送审稿后,才能进行论文相似性检测环节。

    2.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须进行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是否送审的依据:检测结果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进入论文送审环节;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一律不能进行送审。

    3.本阶段每篇论文最多有两次检测机会。第一次检测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在满足复检条件的前提下,经导师同意并修改后可申请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不再参加本次论文送审。

    4.提交相似性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是经导师审核认定的终稿文本,其格式和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相同,要求由导师将其指导学生的相似性检测论文电子稿提交给教学秘书。

    5.各学院按照图书馆确定的检测时间(具体时间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图书馆共同讨论确定),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研究生送检学位论文电子稿至学校图书馆情报信息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图书馆直接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遵守送检时间安排,以保证论文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和检测结果及时反馈。

    6.各学院根据检测结果合理安排下一步工作:合格的,纳入送审计划;不合格的,通知学生和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做好参加第二次检测的准备。

    7.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西南科大研通字〔202217号)执行。

    四、学位论文评审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由研究生院培养科组织、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由学院组织。论文评审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研究生收到评审意见后必须及时向导师报告,所有研究生均须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评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针对专家质询的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填写《论文修改情况表》连同修改后的论文一起提交导师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各学院根据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及各学科学位授予标准,确定答辩名单,报研究生培养科审批。未通过审批的研究生一律不准为其组织答辩。

    3. 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应将答辩专家所提意见及时向导师报告,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论文,针对专家质询的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填写《论文修改情况表》,连同修改后的论文一起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图书馆进行答辩后查重。

    六、答辩后查重

    本阶段论文查重只有一次查重机会,是针对答辩通过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最终稿。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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