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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阅卷 和考试成绩录入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试质量,及时、准确地完成阅卷和成绩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确保所有课程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具体时间安排需提前通知学生,并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考场设置:考场应设置在符合考试要求的教室或场所,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静,设施完备。同时,要做好考场布置,包括座位安排、监考人员配置等。

    监考安排:各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或工作人员担任监考任务。监考人员需熟悉考试流程,严格遵守监考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阅卷工作

    阅卷标准: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制定明确的阅卷标准,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阅卷流程:阅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试卷收集、分拣、批改、复核等环节。任课教师应认真批改每一份试卷,确保阅卷质量。

    阅卷时间:请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尽快完成阅卷工作,以便及时发布考试成绩。

    三、考试成绩录入

    录入系统:任课教师应使用学校指定的成绩录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录入学生考试成绩。

    录入时间:考试成绩应在阅卷工作完成后尽快录入系统,确保学生能够及时查询到自己的考试成绩。本学期研究生录入成绩截止时间为202511924:00

    成绩复核:成绩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应进行成绩复核,确保录入成绩的准确性。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

    四、其他要求

    保密原则:考试试卷、答题卡及考试成绩等涉密材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学生或无关人员。

    反馈机制:各学院应建立健全考试成绩反馈机制,及时解答学生对考试成绩的疑问,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障。

    工作总结: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请各学院、各位研究生任课教师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41227